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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加强“五化”建设
2008-11-20 15:05 刘英霞 司法局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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垦利县司法局采取有力措施,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“五化”建设,取得明显成效。今年1至10月份,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余件,有利地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一是加强服务方式团队化建设。组织全县律师、公证员、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队,经常性地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活动,集中团队智慧,对符合条件的复杂案件提供法律援助,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。二是加强组织机构网络化建设。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,在县直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分中心,在44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,使法律援助网络更加健全完善,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便捷高效。三是加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。健全完善案件受理、审查、指派、承办、监督、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,做到责任到人、程序规范。探索推行的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坚持“四个一”办案程序,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,省个、私企协会组织会员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观摩学习。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多样化建设。通过开展在电台开办“法律直播室”栏目、开展“一对十” 帮扶工程等载体,采用发放明白纸,组织法律咨询、讲座,送法下乡等形式,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知识普及面,知晓率达到了90%以上。五是加强援助对象档案化建设。对全县70岁以上的老人、残疾人进行摸底统计,建立统一档案和法律援助联系卡,根据需求,上门服务,跟踪服务,真正做到了应援尽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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