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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普法工作“突出一个主题,开展五项活动”服务新农村建设
2008-11-20 15:09 刘英霞 司法局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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垦利县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农村、面向基层的服务特点,努力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在农村和基层村组织的新领域,开拓思路,创新工作,以辖区内各乡镇、各村以及集体或私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为活动对象,突出一个主题,开展四项活动,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

1、突出一个主题。即直接服务“三农”,以“法律进乡村”、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、“送法律,创遵纪守法零案村”创建活动为主线,通过活动积极向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,提供法律服务,帮助村开展依法治理工作,把村居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,努力打造“平安和谐垦利”新形象。

2、五项活动。一是开设村级普法讲堂。组织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公证员等专业法律人才,对村“两委”干部、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、农村人民调解员等普法骨干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,提高其法律意识,培养其法律素质。今年以来,已举办法律培训班12场次,被培训人员达万人。二是担任村级法律顾问。指派律师、公证员、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级法律顾问,做到一村一顾问,帮助村委把好对村各项事务的管理作出重大决策的“法律关”,努力实现依法管理,依章管理。三是实施“法律在身边”和“法律超市进村”实践活动,为村民主动找法、面对面问法、电话寻法提供便捷平台,为建设“平安乡村”奠定基础。四是建立县、乡、村三级普法宣传阵地。分别在县城、乡镇驻地和各行政村建立永久性的普法阵地,在七个乡镇、两个办公处驻地建立“油区治安”、法律法规宣传长廊,在全县333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村村通宣传栏,宣传现行法律法规和油区案例,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。五是建立法律维权服务示范岗。对农村弱势群体、村两委在管理中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援助,协助村两委依法处理各项事务,积极维护农村弱势群体和村两委的合法权益,帮助两村委树立威信。

上述措施的实施,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,在加快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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